書信的用途

  除了口語之外,文字乃是人際間傳遞消息、表情達意最重要的語言工具。尤其是文字記錄能突破口語傳播在時空上的限制。因此在現今影音傳播科技發明以前,文字記錄一直是傳達人類思想、情感最重要的工具。相較於散文、詩詞、小說等等文章體裁,應用文更為重視彼我雙方溝通的功能性,其中又以書信為最。

  書信或稱為書、啟、函、帖、牘、札等等,今日則通稱書信。《文心雕龍‧書記》篇提到:「故書者,舒也。舒布其言,陳之簡牘。」不過從〈書記篇〉所引的材料來看,很多是後代所謂奏章、外交文書,甚至譜籍簿錄書皆在其中。明代吳訥《文章辨體序說》提到:「昔臣僚敷奏,朋舊往復,皆總曰書。近世臣僚上言,名為表奏;惟朋舊之間,則曰書而已。」我們從南朝梁蕭統所編《文選》將前者另列「上書」一類,便可了解其演進過程。

  古代流傳的書信文章很多,便於日常生活的交際來往外,也留下了許多名篇佳作,如樂毅〈報燕惠王書〉、司馬遷〈報任安書〉、曹丕〈與朝歌令吳質書〉、嵇康〈與山巨源絕交書〉、丘遲〈與陳伯之書〉、白居易〈與元微之書〉、王安石〈答司馬諫議書〉、袁宏道〈與丘長孺書〉、袁枚〈與稚存論詩書〉及林覺民〈與妻訣別書〉等等。隨著時代不停的演變,生活層面日益廣闊。拜網路電子郵件傳遞便捷之賜,我們可以隨時與世界各地的人士交換訊息、表情達意。但具有一定形式,透過郵寄或傳送等方式遞送到對方手中的書信,仍是人們日常生活與工作中交流思想感情、互通資訊的一種應用文體。

  書信就正文內容而言,可用於慶賀、問候、規勸、弔慰、請託、稱謝、婉拒、推薦、邀請、謀職、說理、論學,表達仰慕,甚至是愛意等等。可以說人際間所有往來無不能以書信表達,用途相當廣泛。正因為如此,不同的對象、不同的主題便會衍生出不同的用語與形式。是故撰作書信的需注意以下要領:

  1. 對象明確:書信一定需有彼此兩方。即便是公開信,則彼方則是一群人,對象仍然十分明顯。如果少了彼方的存在,則書信便成了日記、甚至是獨白而已。應用文之對象:有其特定之人、地、時;苟非其人其地其時,即不適用。
  2. 主題實際:正文主要傳達我方情感、想法、建議等。就算是簡單的問候,也是一個實際的書信主題。為了對方閱信便利,書信撰作應考慮到敘事簡明,意見確實,語氣懇切,字跡工整等要求。
  3. 格式精熟:凡個人相互間,機關團體相互間,個人與機關團體相互間,往來使用之各種特定形式文字,皆為應用文。故其適用的格式亦有差別,如私人信函與公開信函在格式上便不太一樣。而格式中各項段落所宜表達的內容皆應理解清熟,才能運用自如。
  4. 措辭得體:應用文因對象的不同,措辭也就不同。如對長輩、平輩、晚輩,各有其適合的語辭。各類用語所宜使用的場合,也宜斟酌運用。文氣宜通篇協調,詞彙使用避免複沓,口吻要謙和有禮,才算是得體的應用文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