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學年度起「大學國文」分為「大學國文一」及「大學國文二」,本校學生至少須修習其中一門,以滿足必修國文3學分之基本要求。
若「大學國文一」及「大學國文二」皆修習及格,可充抵通識課程「文學與藝術」、「歷史思維」、「世界文明」、「哲學與道德思考」等四個領域中任一領域,至多3學分。
「大學國文一」一概採電腦選課及網路加退選。(採第③類課程,學生上網登記加選後,依據教師設定之「修課人數上限」,每週進行二次分發作業。)本課程不開放第三週教師同意加簽單。若擬加選或換班,一律請洽中文系辦公室視個案造冊處理。
大一僑生依據本校「僑生、國際學生大學國文輔導辦法」,一律參加本校「僑生華語文能力檢測」,成績達90分(含)以上者得編入本地生班,修業期間與本地生相同;成績未達90分者依測驗結果由中文系依所屬學院或學系編入適當班級,修習時程為一學年。
大一國際學生依據本校「僑生、國際學生大學國文輔導辦法」,得以「TOCFL聽力、閱讀、寫作測驗進階級合格證書、成績單」申請編入「國際學生國文特別班」。未辦理申請者須參加本校「國際學生華語文能力檢測」,成績達90分(含)以上者得編入本地生班,修業期間與本地生相同。成績達80分以上,未達90分由中文系依所屬學院或學系編入「大學國文:僑生、國際學生國文班」,修習時程為一學年;成績及格未達80分編入「國際學生國文特別班」,修習時程為一學年;成績未達60分者須先修習「國際生華語」課程一年,該課程成績及格者,次年編入「國際學生國文特別班」,修習時程為一學年。
有關國文領域課程最新消息請參閱中文系網站 http://www.cl.ntu.edu.tw/main.php 公告。
轉學生抵免國文領域後尚不足學分者,若擬於106學年度第1學期補修,可自下列科目擇一修習:
※ 由任課教師決定是否同意加選。